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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 日起新规生效:非现场购物享 7 天无理由退货,预付消费 "跑路" 者将受重罚

发布时间:2025-05-02 点击数:15

五一假期首日,多项新规正式施行

5 月 1 日,五一假期首日,崭新的五月拉开帷幕,与此同时,一批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也从今日起正式施行,给人们的日常消费、婚姻登记等诸多方面带来深刻影响。

 

在日常生活中,“预付式消费” 十分常见,像健身房办卡、理发店充值,大家都习以为常。然而,这类消费模式也暗藏危机,商家 “跑路” 的现象时有发生,让消费者们苦不堪言。从今天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生效。该《解释》共计 27 条,对适用范围、责任主体认定、合同解释、效力、解除,预付款返还、赔偿责任以及 “卷款跑路” 责任等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九条指出,诸如 “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 这类典型的 “霸王条款”,今后将依法被认定为无效。第十四条则明确赋予了消费者 “七日无理由退款” 的权利。而针对商家 “卷款跑路” 这种恶劣行径,《解释》第二十三条强调,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若终止营业,既不按约定提供商品、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退款申请,必须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一旦涉嫌刑事犯罪,人民法院会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一系列规定犹如给消费者吃下 “定心丸”,有力维护了大家在预付式消费中的合法权益。

 

线上线下购物的 “无理由退货” 也有了全新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GB/T 44904 - 2024)于今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售后服务无理由退货的基本要求、经营者义务、退货条件、流程以及服务监督与评价机制。按照规定,非现场销售经营者,也就是咱们常见的网购平台商家,必须向消费者提供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而对于自愿承诺无理由退货服务的现场销售经营者,比如一些实体店,也应严格按照承诺内容或者双方约定,为消费者办理无理由退货。这一标准的落地,进一步明确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让消费者购物更加安心、放心。

 

对于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们而言,同样迎来一则好消息。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已于 4 月 6 日公布,并将于 5 月 10 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共 6 章 28 条,涵盖 “总则”“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等板块。其中一大显著变化是,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再收取任何费用,而且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时,当事人无需再出示户口本。在结婚登记方面,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男女双方只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便可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结婚登记。在离婚登记方面,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此外,《条例》还新增了多项便民举措,比如明确实行婚姻登记 “全国通办”,进一步提升了婚姻登记的便利性;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工作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