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9 日,景德镇一家普通服装店发生的一幕,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一位女顾客在生理期期间进店试穿裙子,不料因特殊情况,四条裙子不慎染上血迹。这看似意外的插曲,却在店主与顾客的协商过程中,演变成一场关于责任归属的激烈争议。
事发当日,女顾客走进服装店,挑选了几条心仪的裙子试穿。谁也没料到,生理期的突发状况让原本正常的购物体验急转直下。当店主发现新到的裙子上出现明显血迹时,第一反应是震惊和无奈。作为经营十年的老店,他坦言从未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为了减少损失,店主当即提出,希望女顾客要么买下这四条被污染的裙子,要么给予相应赔偿。
然而,女顾客却有着不同的想法。她承认裙子被弄脏是事实,但坚称并非故意为之,只愿意支付清洁费用,拒绝购买裙子。双方僵持不下,无奈之下店主选择报警。民警到场后组织调解,店主为尽快解决问题,主动做出让步,提出以最低折扣 500 元的价格将裙子卖给女顾客。可即便如此,这一提议还是遭到了拒绝。最终,看着无法销售的染血裙子,店主只能忍痛将它们一一销毁。
事件被上传到网络后,迅速点燃了网友们的讨论热情。评论区形成了鲜明的两种声音:一部分网友站在店主角度,认为女顾客的做法有些 “不负责任”。“既然弄脏了人家的商品,影响二次销售,买下或者合理赔偿是应该的”“店主开店做生意也不容易,遇到这种事太倒霉了”,类似的评论比比皆是;另一部分网友则觉得店主的处理方式不够人性化,“女顾客又不是故意的,生理期这种事谁能控制?要求直接购买裙子有点强人所难”“店主可以和顾客商量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直接让人家买走确实不太合适”。
法律专家对此事给出了专业解读。虽然女顾客弄脏裙子属于无心之失,但从法律层面讲,她的行为确实对店家的财物造成了损害。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女顾客有义务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专家也提醒商家,在主张赔偿时需遵循合理、合法原则,不能狮子大开口,应在保障自身权益的基础上,尽量与顾客友好协商解决。
这场看似普通的消费纠纷,折射出的却是人与人之间如何在意外发生时,平衡责任与共情的大问题。当意外降临,是该坚守原则,还是多一些理解包容?或许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多站在对方角度思考,才能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